2014年10月5日 星期日

104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

內容 :
壹、申請資格:需具備一般智能資賦優異特質且符合下列條件:
一、103學年度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二、三、四、五年級之學生。
二、經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」審議通過,將於104學年度就讀本市國民小學四、五、六年級之學生。

貳、受理申請學校:埔墘國小、中和國小、秀朗國小、丹鳳國小、樹林國小、新店國小、汐止國小、光榮國小、鷺江國小、中園國小、中正國小、土城國小、淡水國小、同榮國小、思賢國小、實踐國小、興南國小、豐年國小、二重國小、廣福國小、林口國小、瑞芳國小等22校

參、申請表索取:
一、時間:自9月25日至10月24日
二、地點:各受理申請學校警衛室或輔導處(室)免費索取

肆、初選申請:
一、時間:自103年10月22日(星期三)至10月24日(星期五),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12時整,下午1時30分至4時整止。
二、地點:各受理申請學校輔導處(室)

伍、鑑定實施計畫及相關資訊詳如附件檔
或逕至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站(www.sec.ntpc.edu.tw)下載。